第八十一章 江湖和现实(1/ 2)
在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秩序,在任何的地方都存在着,即使是实力为尊的江湖,仍旧是讲秩序的世界,而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就好比如今的社会。
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灰色地带,反派凶手江亚以“城市之光”的身份自居,渴望成为惩恶扬善的大侠,而正义主角方木却是一副胡子拉碴的脸,不修边幅的衣服,一副中年大叔模样,颇具烟火气息。
乱世天教重侠游,忍甘枯槁老荒丘。
凶手江亚若真的置身于江湖,就像大多武侠小说所述那般,其与方木、米楠、廖亚凡等一干围绕柴米油盐打转之人本不会有过多交集。
可惜,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庙堂有庙堂的法则,现代社会毕竟不是小说中的江湖。
规矩没错,法则也没错,错误本身在于身份界定的错乱,我们不能在武侠片中讲王法,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遏制杀人,当然也不能在现实生活中,以大侠的身份自居,快意恩仇,用暴力替代法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样的故事发生的这座城市,它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脚踏现实大地的土壤,一边费劲心机地抹消掉留在案发现场的一切罪证,一边却要努力地生活在江湖的虚幻中,这是凶手江亚最大的悲剧。
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江亚这个人,在穆青看来很是矛盾,或者说在刚看完剧本的时候,穆青觉得这个角色前后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之处,甚至他一度认为这个角色设定的行为模式出现了问题,但是当后来他更加的去深入了解这个剧本内涵的时候,也就明白了这个角色的用意。
剧中的角色其实更多的为所要呈现出来的主题服务,包括主角。
这一点是没有错的,毕竟一个剧本在讲好一个故事的同时,总要表达出那么几分发人深省的深意。
但是穆青觉得剧本中的设定有些太过了,因为一个精彩的故事并不只是由它的深意表现出来,这其中角色的魅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当过度的重视故事深意的展现,角色的魅力必然会受到削减,穆青认为,以这样方式讲出来的故事,也许是能所要讲述的东西完全的表现出来,但是必然是没有那么令人印象深刻的。
抬手,穆青将这一点勾画了出来,也许关于这一点,他可以在剧本研读的时候说一说。
当然,作为一个演员,即使是基于角色为剧本服务的事实,也并不妨碍他认为江亚这个角色自身仍旧具有极大的复杂性。
对江亚这个角色进行剖析就可以知道——这是个可怜人,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江亚就是一连串不幸催化出来的产物。
童年的不幸经历,母亲自杀,被父亲虐待,最终弑父,然后长大成人,来到了城市抛去过往,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遇到了爱情。
正如他所说,他爱这个给了他新生命的城市,他不能接受有人在这座城市遭受冤屈。
他的经历和他的所作所为都有值得被理解被同情的地方。
然而当他杀死廖亚凡的那一瞬,似乎剧情对这样一个被现实格外摧残而黑化的角色进行了全盘的批判,情感的天平被撤底打翻,正如电影中方木所说“我要将这屡光熄灭”,也许观众在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也产生了对这个角色的疑惑。
也许,这个他们心中所谓的“大侠”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真正的那个大侠。
江亚这个人物的转变,引起了观众的谩骂和思考,这就是编剧和导演的目的所在。
从容不迫且如同超级英雄一般的大侠揭开了面罩,变得不像大侠了,他完全的展现了自己属于人类的欲望和丑陋。
巨大的落差,也许会让观众破口大骂剧情进展不符合逻辑,但是也让人褪去那种个人化的情绪,去看清所有的现实,去看清他们曾经一度十分推崇的“大侠”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俗人”。
回归现实,抛去所有情绪化的东西,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
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可不是嘛!在整个电影剧情发展的过程中,顶着“替天行道侠义之士”名号的连环杀人犯江亚,在前期的时候可不就是一直压着警察这个群体的吗?
仪式化的杀人方式,制造出极大的舆论,让警察陷入舆论的风波之中,在电影的前部分,剧中象征着正义的警察简直就是没有丝毫的作用,让人看得简直是无囊,而且看上去还总是带着那么点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另外,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总会让人想到西方电影中的一系列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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